日前,犯罪嫌疑人李某甲、李某乙、廖某甲、敖某某、伍某某、廖某乙、欧阳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,由南京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向玄武区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。检察机关核实了有关证据,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甲、李某乙、廖某甲、敖某某、伍某某、廖某乙、欧阳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。
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日前,犯罪嫌疑人李某甲、李某乙、廖某甲、敖某某、伍某某、廖某乙、欧阳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,由南京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向玄武区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。检察机关核实了有关证据,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甲、李某乙、廖某甲、敖某某、伍某某、廖某乙、欧阳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。
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