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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李某甲等人
2020-09-28 16:27:00  来源: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

  日前,犯罪嫌疑人李某甲、李某乙、廖某甲、敖某某、伍某某、廖某乙、欧阳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,由南京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向玄武区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。检察机关核实了有关证据,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甲、李某乙、廖某甲、敖某某、伍某某、廖某乙、欧阳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。

 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
  编辑:吴瑶